再婚夫妻的三大忌讳发布日期:(2018-1-6) 点击次数:39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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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后相处的三大障碍,即三大忌讳究竟是什么呢?
第一、禁忌和前妻或是前夫的来往。
不管什么原因,再婚夫妻都要严格杜绝或是尽可能杜绝与前妻前夫的往来。任何形式的往来,都是对对方的情感伤害。可以当着妻子或是丈夫的面打电话.不是万不得已,也要邀上你现在的妻子或是丈夫一同谈事. 切忌以任何理由背着丈夫或妻子与前夫或前妻交往,除非征得他(她)同意。
第二、禁忌夫妻在财产和经济上的同床不同心。
既然结为夫妻,你们的一生的亲近将是无人超越的,包括儿女和父母,所以,再婚夫妻在收入和经济上,在房产和其它资产上,在一切收入上,都要对对方开诚布公,事事透明,商量着来。而且事事皆要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为至上。 如果你也揣,我也藏,你给你的孩子收藏,我给我的子女保管,一是这样既害了孩子,越发让他(她)不上进,不自立; 二是伤了对方的心。 丈夫或妻子是陪你一生的人,你把一点医疗金养老金都给了孩子,而不是考虑你们的晚年,指望得了重病由丈夫或妻子拿钱治疗,或指望孩子们凑钱给你治疗,久而久之,必将因彼此的两心三意,最终分道扬镳。
既然你对再婚的丈夫或是妻子不信任,劝你干脆一直独身好了。不必要再生这样的闲气.
第三、最难的一件,也是最关键的一个,那就是孩子的问题。
对方带到新的家庭的孩子,做为继父或是继母,你既要接受他(她),也决不可放纵他(她)。 记着,你是长辈,他们只是晚辈.他们必须懂得尊重长辈. 他们都要明白,只有你们夫妻才是这个家的永远的长久的主人。儿女在这个家里,只是暂时的。而且,未成年的儿女,还须靠你们去抚养, 做为儿女,他们必得接受你做为新的长辈的出现.你虽不必敌视继子女,但也不必有意地去讨好他们.因为这样反而助长他们不正确的气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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